政府单位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法律援助一、高温补贴是怎么回事?
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目前,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一些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离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那么对于已经到来的2016年夏季,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二、政府单位高温补贴标准
近日,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第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海南、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由此可见,对于政府单位高温补贴标准,每个地区都会不一样,具体的发放标准要以当地规定为主。我们都知道,政府单位发放高温补贴,也是为了保障在夏季高温下,经济建设行业和企业能够正常运行,为了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