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工伤需注意事项

法律援助

    一、索赔工伤需注意事项
    索赔工伤需注意事项有:
    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但是实践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是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如果不明确单位的名称,便无法索赔。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4.其它。
    二、工伤索赔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索赔的仲裁时效是1年。
    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工伤索赔需要的材料
    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工伤赔偿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单位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伤残等级后申请工伤保

  • 中国拟规定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

  • 我国拟规定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