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概念

法律援助

        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报价、发价或者发盘,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他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要约指向的当事人称受要约人。
相关文章!
  • 要约的失效

    (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再行同意接受要约的为新要约,必须经要约人承诺才能成立合同。(2)受要约人改变要约的实质内容

  • 要约的撤回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受到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

  • 法律规定要约的效力由谁决定

    法律规定要约的效力由要约人决定。要约生效的时间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以对话的方式提出要约的,生效的时间是对方知道要约的内容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