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哪些区别
法律援助一、失信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哪些区别
失信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失信行为。
1.被执行人是指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即可称为被执行人。
2.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的基础上,通过某些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导致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尽管他们实际上有能力执行。
二、失信执行人的认定
失信执行人的认定主要基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人民法院会根据这些情况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三、针对失信执行人的措施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将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这些措施旨在保障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失信被执行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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