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援助一、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标的物、特征、管理义务与权力以及设置权力数量等方面。
1.在标的物上,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在特征上,房产抵押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则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在管理义务与权力方面,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在设置权力数量上,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二、标的物差异
房产抵押和质押在标的物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1.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这意味着房屋在抵押期间不会被转移占有,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
2.质押的标的物则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质押物在质押期间需要转移占有,由质押权人保管。这种转移占有的特征使得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无法使用,从而增加了质押人的风险。
三、管理义务与权力差异
在房产抵押和质押中,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和权力也存在差异。
1.在房产抵押中,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2.而在质押中,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3.由于质押物在质押期间被转移占有,质押权人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质押物的控制权,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质押物并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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