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怎样 |
释义 | 一、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怎样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涉及多个环节。 1.公安机关会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并在逮捕后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2.除非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应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6.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要及时告知执行机关等。 ![]() 三、不批准逮捕的后续措施 1.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4.如果要求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5.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看似复杂,实则有其严谨的流程和法律规定。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记得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知识,共同维护社会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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