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维护长虹商标注册权的依据是什么 |
| 释义 |
1、 维护长虹商标注册权的依据是什么 未成功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成功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对未成功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是由他人先注册的,但注册人的申请未被批准,您可以提出异议以获得救济。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初审。通过考试的人进入公告期,即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合格的受试者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已注册商标的初创公司可以通过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并在这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已成功注册的商标,经三个月公告期核准注册的,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公司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的申请有五年期限,即商标注册超过五年的,不能以注册为理由申请无效宣告(驰名商标不在此期限内)。当事人对商事陪审团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办法 商标法第65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或者将要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依法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商标注册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初步审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驳回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异议:任何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复审:(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争议: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二)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三)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长虹商标不熟悉的。该品牌的市场价值已经得到了市场消费者的验证。即使不是驰名商标,普通商标也不允许他人注册。目前,优先登记后的维权方式只有这两种。还有其他类似于为收购付款的方法。最终利益仍受原商标所有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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