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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能要求公司赔偿繁重的工作量吗
释义

如果工作量过大,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提高工资。否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p>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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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