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位著作权的归属 |
释义 |
研究生学位论文属于学生自主创作,学生是真正的作者,著作权也应属于学生本人。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虽然导师指导论文并提供意见和建议,但论文是由学生独立完成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为他人的创造进行其他辅助活动,不视为创造。”可见,提供咨询意见在我国法律上不是一种创造性行为,只是一种补充活动,论文不是公司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或者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的作品,应当视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在《条例》中,法人作品的构成要素有三个:必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主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起创作,进行创作过程,并从人的角度妥善安排和管理,财务和物质方面。作品必须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即作品所表达的意思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思。作品的生产责任必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此外,法人的作品必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署名,不得由他人署名。论文的创作不是学校组织的,也不代表学校的意志。毕业论文完成后,这不是学校的责任。同时,论文上的署名是学生本人而不是学校,从反面也可以推断论文不是企业作品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学位论文是学生独立创作的,学生是作者,而著作权也应该属于学生自己。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它可以帮助您解答您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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