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应当收回债权,清偿所欠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修改公司章程可以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其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将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造成一定的限制,主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内不得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董事,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担任公司监事、经理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代表,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被吊销企业的投资者或者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依法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组织清算的,应当承担法律后果。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交回原登记机关。拒不办理的,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可以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持应当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以无证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不能收回的贷款 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友之间。出于信任,它往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建立贷款关系。在本案中,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的,贷款人将因不能提供证据而败诉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款案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没有书面证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p> 贷款人明知借款人仍以赌博、走私、诈骗、贩毒、贩卖枪支为目的借款的,属于非法借款,这种借款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贷款人今后不仅无法偿还贷款,还可能受到民事或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贷款必须是自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贷款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形成的贷款关系,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思的,视为无效。”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有限公司债务被撤销时,由谁承担债务”问题的回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必须进行清算。在清算期间,公司必须收回债务并偿还公司所欠债务。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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