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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是什么
释义

1、 取得股东身份证的权利是以股票的形式取得的。因此,股东手中的股票是证明股东身份的最有力证据。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得记载在股票上,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得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只要股东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他就是股东。因此,公司不能通过不在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来对抗股份持有人。但在实践中,一些股份制公司的运作并不规范,有的不向股东交付股份,有的甚至根本不打印正式股份。在这种情况下,结合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登记文件可以确认公司具有股东资格。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履行交股义务,因为他们采用了无纸化的形式,股东股票的证明形式是**证券登记公司的股票登记。因此,股东的身份可以通过股票交易记录来证明。股东起诉要求公司交付股份的,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会议。但由于公司的控制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大股东手中,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话语权也掌握在大股东手中。为防止大股东将股东大会、董事会流于形式,长时间如期召开股东大会,或发生临时性重大事项故意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导致小股东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的丧失,公司法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出发,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这里的10%股份可以是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可以是多个股东的共同持股比例。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大股东和小股东联合行使股份。参见《公司法》第101条和第1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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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11: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