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出资能否分阶段进行 |
释义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现行的出资认缴制度,只要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认缴出资,股东就可以一次足额或者分期认缴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的新增资本的出资额,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认购新股的股东,适用本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处理。股东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应当重新验资,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补足差额承担连带责任,是补充责任。但除另有约定外,非货币性投资财产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发生贬值的,投资者对不真实的投资不承担责任。另外,虚假出资的具体责任是:(1)虚假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虚假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出资认缴制度,只要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认缴出资,那么股东就可以一次认缴或者分期认缴出资。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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