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如何行使直接求偿权 |
释义 |
1、 承租人的直接请求权是什么? 所谓承租人直接求偿权,是指承租人在出卖人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直接向出卖人提出求偿的权利。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和买卖合同通则,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追偿违约责任,并向出卖人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各国法律一般允许承租人直接向标的物出卖人追究违约责任。(1) 在实践中,当供方延迟交货或租赁货物的质量、数量出现问题等违反供货合同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索赔: 1赔偿由出租方享有和行使,承租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据。 2。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都转让求偿权的,承租人应当直接向供货人求偿,出租人应当承担协助承租人求偿的义务。(2) 需要指出的是:(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供应商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同一损害不同时承担赔偿责任;(2)出租人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的,出租人应当承担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这是一项法律义务,无论双方是否同意,出租人都应履行。非出租方过错的,向供方索赔的费用和结果由承租方承担和享有;因出租方过错造成索赔逾期或未支付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出租人无过错的,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基于此,卖方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行使直接索赔权。相信在阅读了以上介绍后,我们对承租人行使直接请求权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律师网,他会给你一个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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