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你买的是租期未满的学区房,租金可以冲抵买价 |
释义 |
现在买房的时候,尤其是学区房,一定要搞清楚房子有没有附带权利。所购房屋出租,损害新业主权益的,新业主可以向原业主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权属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在校区居住,直至租赁期满。如果双方对此没有约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新业主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将享有房屋收益权。原业主在签订协议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向新业主披露后续租金已收取的事实,损害了新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新业主可以向原业主要求经济赔偿。 买房人在买房之前,应该事先知道房子是否在出租。如果是租赁的,要明确租赁期限、租金和押金的收取,以及承租人是否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为避免法律纠纷,双方还可以约定将剩余租金抵减购买价款。原房屋所有人有义务帮助新房屋所有人变更水电账户名称,合同义务包括主债务和附随债务。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助于实现支付主体义务的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等。 由于房屋已归新业主所有,缴纳水电费的债务人也是新业主,因此水电账的名称应与新业主相同。即使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原业主也有义务协助新业主变更水电账户名称。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