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丢失的财产不归还,刑法会怎么办 |
释义 |
失物被发现拒不归还的,可能涉嫌贪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贪污罪】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产,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人和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的财产,保护所有人的所有权。该条规定,遗失物由无权处分人处分的,有权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失主的利益,又促使无权处分的人及时归还失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遗失物由有资格的经营者拍卖或者购买的,债权人要求返还原物时,应当向受让人支付费用。本条款基于保护第三方消费者的利益和合法的商业活动。与民商法上的表见代理类似,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购买遗失物,在需要返还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警务处处长依前项规定接受自首时,准用前项规定。此时,将第五条前条第一项改为第十三条第一项,“发现者”改为“设施所有人”;将第十一条第二项“发现者同意”改为“发现者和设施占用人同意”,将“发现者姓名”改为将同一条第3项中的“中间人”改为“中间人和设施的占用人”。 当我们在生活中从别人身上找到东西时,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应该及时归还给主人,这也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美德。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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