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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沅陵审计局认真学习新审计法实施条例
释义

据了解,新审计法实施条例主要有六点:一是审计人员应当回避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利益关系;二是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征求上级审计机关的意见;第三,审计机关在查询被审计单位财务决算时,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第四,审计机关应当在七日内查封被审计单位的资产;第四,审计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保管被审计单位的资产;第五,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结果提前向社会公布;六是审计组在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此外,新审计法实施条例还有三点变化:一是在审计范围上,增加了财政资金跟踪审计的内容。不仅对政府独资项目要进行审计,对政府投资超过50%或不超过50%但政府有实际控制权的项目也要进行审计。增加专项审计内容。增加了社会审计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核查范围。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审计机关有更大的权力。经研究,该局审计人员将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结合全县审计工作实际,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全面提高审计监督能力和质量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运行,使县域经济更好更好更快地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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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2: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