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楼改为商业楼,应该用什么标准来补偿 |
释义 |
住宅改为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除了正规的商铺外,还有一种在拆迁中经常遇到的商业用房。另一方面,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性质上确实是住宅,但已经用于经营一定时期。房主已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提供了完税证明。这种房子该如何补偿? 虽然该房屋在性质上仍应归为住宅,但我们不得不考虑,事实上,被征收人已经合法地将该房屋用于经营,并将其作为维持家庭生活的经营。如果只看房屋的性质,而忽略了房屋所有人失去了经营场所和生活来源的事实,不仅不利于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但也违背了物权法赋予产权人的绝对控制权,使其充分发挥财产的效力,不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为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提到,对产权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品房,在规定期限内给予补偿拆迁范围上,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这是为落实《通知》的具体内容,各地也出台了具体规范。 各地住房改为商品房的住房补偿政策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就房屋补偿而言,多数地方是按照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加权平均值来确定的,这一加权平均值高于普通房屋,低于普通商铺。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要看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明确了具体的使用性质和用途。其次,房屋产权证上标明商业用途,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全部变更完毕的,可以按照商品房标准赔偿和索赔经营损失、装修费、固定资产投资等,并参考成交价格周边商品房市场。 在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解答的所有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你也可以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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