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地承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林地承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家庭承包林地期间,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城市,成为非农家庭。由于林地生产周期长,为了保护造林积极性,承包林地的农户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继续承包经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直至合同期满。是否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据此,中国公民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依法使用。国家保护其使用权和收益权,使用者有管理、保护和合理使用的义务。公民和集体依法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在合同中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原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一百二十六条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成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证书、草原使用权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合同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在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地严重损毁等特殊情况下,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对承包耕地、草原进行适当调整。 我们提醒您,林地承包有期限,一般为30至70年。契约的方式可以是家庭契约,也可以通过竞价、拍卖等方式。我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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