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点是什么首先,保险合同应当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这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其次,投保人和保险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无论投保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没有区别。合同的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另外,保险合同必须是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是民事行为能力人。保险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一般性质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保险合同是一种幸运合同,或者说是一种机会合同。第二,保险合同是附随合同。第三,保险合同是最诚实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保险费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险外,保险合同是自愿订立的。上面的内容是由鲁巴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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