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能取消他的遗产吗 |
释义 |
1、 生父是否可以取消其继承权(继承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生父可以取消其子女对自己遗产的继承权,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取消。《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个人财产。遗嘱继承是公民依法处分遗产的方式之一。这部法律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决定谁继承自己的遗产。它为老年人充分行使个人财产所有权,实现其赡养老人的最终愿望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年轻一代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子女虽然是第一法定继承人,但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老年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禁止不孝的儿子继承遗产,取消其法定继承权。因为立遗嘱是继承人处分个人财产的单方面法律行为,未经继承人同意,只要遗嘱是老年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权丧失,又称剥夺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有法律原因的情况下,依法取消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最终丧失,是指继承人由于某种法律原因而最终丧失继承权。继承人绝对不能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相对丧失,又称非最终丧失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因某种法律原因丧失继承权,但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不得丧失。二是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愿的真实表达;丧失继承权属于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判决,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这种剥夺是依法实施的,不取决于被剥夺者的意志。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分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时;而丧失继承权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前,其表现方式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形式。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他真心放弃。丧失继承权,就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剥夺必须受到《继承法》第七条的严格法律限制,但继承人不能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宣告,可以在遗产处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追偿,但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法院提出的理由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对丧失继承权的判决一经作出,不得变更。三是最新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依照本法规定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向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捐赠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以上是对“生父能否取消继承权”的回答我们可以理解,生父可以取消子女对自己遗产的继承权,可以通过立遗嘱来取消。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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