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后不履行的企业该怎么办 |
释义 |
企业劳动仲裁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 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调解,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支付50元以上500元以下。 2。执行金额或者价款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款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支付1.5%;执行金额或者价款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支付1%;执行金额或者价款超过500万元的,支付0.5%;执行金额或价款超过1000万元的,支付0.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标准缴纳申请费,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2) 申请保全的,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支付30元;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的10万元以下,按1%缴纳;财产超过10万元的,按0%缴纳。5%. 但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所缴纳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3)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支付。(4) 依法申请公示的,每件100元。(5)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每件支付人民币400元。(6) 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财产案件受理费减半,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劳动仲裁程序 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申请人数提交副本。接受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接受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退庭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作出裁决。 仲裁与调解: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作出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批准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作出书面仲裁,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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