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时怎么查找债务人财产 |
释义 | 讨债时怎么查询债务人财产 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2、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3、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4、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5、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1)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2)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到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4)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5)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6)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8)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9)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 现实生活中,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讨债时怎么查询债务人财产?在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通过合理的手段来追债,记得所用的追债手段要能够合理合法。债权人需要去查询债务人财产但不知道怎么做,应该来法律咨询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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