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
释义 | 【为您推荐】五莲县律师 固安县律师 泗水县律师 蒙阴县律师 南湖区律师 永昌县律师 太康县律师 恩施市律师 违约金的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为了防止不履行合同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双方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担保合同也不例外,那么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是怎样的了?下面小编365为你准备了一篇关于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的范文。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由某法院作为民事判决。宣判后,上诉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本院审理查明,某年某月某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双方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上诉人用其自有的物件,借款用途为某事,借款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停止,借款利率为;协议签订后,被上诉人在某年某月某日借款某万元给上诉人,后到期后上诉人至今未归还被上诉人金额。由于上述物品均办理了质押和抵押手续。因被告双方为夫妻关系,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请判令:一、由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某万元;二、被告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按照约定、法定标准支付原告利息、罚息,至被告清偿完毕原告借款之日止,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立即拍卖、变卖被告交付给原告质押的物件由原告优先受偿。 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请求是:理由:上诉人认为应该撤销第一条,并且一方被告认为当时他没有事先知道,该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被抵押。 被上诉人提出的答辩请求是维持原判。理由: 经综合二审中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焦点可归纳为:夫妻一方事先不知道,抵押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上诉人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代理审判员 某年某月某日 书 记 员 综合上面的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我们知道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来赔偿损失,若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者合同违约金过低,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金,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利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威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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