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证借款协议合法有效 |
释义 | 如何保证借款协议合法有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借款用途。 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用途必须合法,不能用于非法目的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否则也会导致借款行为的无效,这类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借款利率。 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对于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也予以坚决制止,该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能否提前还款 由于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或者其他情况会发生变化,因此有时会出现借款人不需要所借的资金而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况。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是否经贷款人同意及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 当事人在合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的,提前还款不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可以不经贷款人的同意,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要求。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视作贷款人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借款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期间即实际借款期间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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