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企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热门城市:荣成市律师 信阳律师 宁波律师 德清县律师 彰武县律师 瑞金市律师 江阴市律师 隆化县律师 茂名律师 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大事件,也关系一个社会的民生。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房屋销售、破产清算等行为都关系很多人的利益,甚至关系社会的安全稳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向法院申请破产,其破产关系到诸多利害关系人的根本利益。尤其是房企破产清算时间,什么时间能够完成破产清算,使债权人获得应得的利益,是很多人的非常关系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的企业破产清算时间多长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是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来执行的。而在《破产法》中,破产清算的时间长短与破产清算的程序具有直接关系。下面,小编将破产清算的程序向大家做个介绍: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从《破产法》对破产清算的程序规定可以看出,该法没有对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因为一个企业的对内对外经营活动十分复杂,不可能做一个统一的破产清算时间的规定。 二、房企破产清算时间多长 房地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破产清算具有特殊性: 1、破产债权人的特殊性。房地产企业的债权人包括劳动债权人、材料供应商、银行债权人等,还包括被拆迁人、购房人、建设工程承包人等特殊债权人。 2、破产债权性质的特殊性。房地产开发涉及国计民生,相关债权人的代表的利益往往事关重大,存在价值冲突,利益协调等问题。 3、登记批准程序的特殊性。房地产开发涉及土地流转、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抵押等诸多需要登记、审批的事项。处理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清算,需要对相关登记、审批的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综上,对于房企破产清算时间的问题,经过以上的介绍,可以确定的是没有法律法规对其破产清算的时间进行明确规定,因其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且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登记、审批繁琐,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要较其他企业所需时间更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宁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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