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终止审理吗 |
释义 |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终止审理吗 《行政诉讼法》与《最高法院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是,鉴定、处理管辖争议或者异议以及中止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综上情况下,如果是关于一些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然后延长审理的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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