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 |
释义 |
一、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 1、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2、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三、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效为多长时间 1、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 2、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3、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两年内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加深对家庭共有财产的了解与认知。希望大家能冷静的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了解,可咨询我们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会尽我们所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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