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责任与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事责任与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 (1)执行机关不同。民事制裁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司法机关;采取行政制裁措施的主体一定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非经授权或委托,都无权行使行政制裁权。 (2)制裁的对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民事制裁的对象是违反了民法或民事诉讼法的公民或组织,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而行政制裁的对象是违反了行政法规,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3)制裁的程序不一样。民事制裁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行政制裁适用行政法规定的程序。 (4)制裁的形式不同。民事制裁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做、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行政制裁的形式是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又分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行政处罚分警告、拘留、没收、劳教、吊销营业执照。 二、行政制裁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①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②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③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 ④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简单的来区分民事责任和行政制裁的话,如果涉嫌违法行为就有可能会被行政机关进行处罚,而一般的侵权行为,类似于民事纠纷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责任。除了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之外,最严厉的制裁方法就是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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