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闭企业拆迁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在发展迅速的今天,企业经营不善和竞争等问题是导致企业走下坡路甚至破产的主要原因,一般情况下,企业倒闭后都会对其拆迁,但是,在此之前需要有关人员来进行清算,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接着还有一系列的流程,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小编整理了有关的资料,将倒闭企业拆迁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进行解答。 倒闭企业拆迁后的处理流程 倒闭,法律上的破产,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 (一)拆除工厂 请专业的拆迁队伍,拆除工厂、各种倒闭报废设备、一切废旧物资。 (二)如何处理工厂倒闭的问题 基本程序是:一是破产债权的申报,二是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三是法院认为债务人达到破产条件的,应当作出破产宣告,进行破产清算。直接申请破产清算,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以现有的一切财产进行债务清偿,股东不用承担个人责任。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通过法律咨询网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倒闭企业拆迁后的处理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在倒闭企业拆迁的问题中,需要了解的是,首先要对企业已经破产的事实进行申报,确定好破产的范围,然后经由法院审核之后,如果达到了破产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做出破产宣告。这样才是正确处理破产企业拆迁的有效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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