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以借为名实为受贿 |
释义 | 如何界定以借为名实为受贿 一、是否具有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 二、借款是否移作他用。 三、是否具有交往基础。 四、是否有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其为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的行为。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样界定以借为名实为受贿”问题进行的解答,怎样界定以借款为名实施受贿行为,主要看收集的证据,以及借款双方有没有相应的借款关系成立的基础。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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