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莱芜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全天下的征地补偿都不可能有一个具体的公式套进去计算就可以了,所以征地补偿其实本身充满了各种变数,并且当地的市民们拿到手中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能够和其他省市相比较的,这都是政府有专门的数据统计出来的。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是莱芜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莱芜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区中心组团(东到大桥路,南到汶河,西到西内环路,北到辛大铁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基本农田:84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中心组团外围片(一类区片外,东到莱城区界,南到汶河,西到方下河-口镇西南边界-汇河,北到济莱高速公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基本农田:72000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二类区片外,南到汶河,西到莱城区与泰安市岱岳区区县界,北到寨里镇-羊里镇-口镇-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鹏泉街道办事处北边界,东到莱城区-钢城区区界。 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王庄镇、雪野镇、茶业口镇、和庄镇、苗山镇。高庄街道办事处、牛泉镇事处(汶河以南部分)。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注意事项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应该首先看自己居住的区域被莱芜市政府划分为的具体级别才能够确认的。我们就说在莱芜市如果居住在和庄镇的话,那和庄镇正好属于四类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基本农田达到了6万元一亩的标准,但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则交由和庄镇政府自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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