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未遂可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
释义 | 强奸未遂可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强奸未遂可作为离婚的证据。 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 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婚后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如果夫妻之间要进行离婚,那么关于一方强奸未遂的可以作为证据,这在法律上也能得到相应的支持,保护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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