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成年子女也有抚养费 |
释义 | 对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止。十六刚刚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亲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有给付能力是本条规定的重要标志,如果虽然子女需要抚养费,但父母没有给付能力,则父母可以提出抗辩,不予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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