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几天可以撤案 |
释义 | 刑事和解几天可以撤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的撤案,不是受害人或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撤案的,须办案机关依法、按程序作出撤案决定才能撤案。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7令)第185条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立案权利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要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进行和解的,它的和解是有详细的要求跟相关的法律规定,要能清楚具体撤案的内容。刑事和解之后希望能够撤案是否符合撤案的条件跟具体要求不懂,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咨询网律师的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