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做? |
释义 | 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制定了工伤保险制度,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只要工伤鉴定结果符合工伤保险理赔的条件,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减轻工伤员工的经济负担。那员工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做?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员工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做? 员工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二、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鉴定与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员工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伤情较重,影响到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对工伤伤残等级作出评定,工伤保险部门再根据该鉴定结果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由于醉酒等原因导致员工发生伤亡的,不属于工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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