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房子大部分钱是我出如果离婚是否能要回我所支付的部分 |
释义 | 婚后买的房子大部分钱是我出。如果离婚是否能要回我所支付的部分? 一般来说,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是一人一半的,不可能收回当初支付的部分。 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婚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可以考虑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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