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家庭特殊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一、假释家庭特殊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 家庭情况说明 申请人姓名: 我的家庭情况是: 父亲:xxx,xxx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一直没有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母亲:xxx,x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妹妹:xxx年出生,目前还在就读初中,还没有工作能力,需要家庭抚养。 由于我父母年纪都已经比较大了,干不动农活了,加上积劳成疾,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xx机关批准假释。 申请人: 日期: 二、假释的法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 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三、假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罪犯本人并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假释,在服刑期间,监狱如果认为对罪犯可以采取假释措施,应该由监狱向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假释建议书,但是司法机关通常不会因为罪犯的家庭情况特殊就直接裁定假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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