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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贿罪要怎样认定才好?
释义
    贪污腐败是政府部门的通病,行贿受贿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但是,行贿的常常会构成行贿罪,此时需要做出专门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行贿行为是否真的构成犯罪,那到底行贿罪要怎样认定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一、行贿罪要怎样认定
    1、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
    2、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意图谋取的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动给予其财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付财物,只有在行为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此外,根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之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以行贿论处。
    3、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
    4、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发的通知,“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方便条件。根据这一规定,“不正当利益”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1)非法利益。即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
    (2)要求他人或者单位提供违法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索取得的利益。
    二、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行贿罪
    1、主动给予。这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贵重物品,汽车、房屋、古董等;提供费用让国家工作人员旅游、出国考察、娱乐等;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具有现金消费功能的所谓的会员卡、打折卡、购物卡等;以赌博形式,故意输钱给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手机充值等。
    2、主要是指行为人被索贿或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该种行为方式引发行贿罪的风险以行贿人实际获得不正当利益为前提。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构成行贿罪。相比之下,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实施索贿行为,就可以引发受贿罪的刑事风险,而不以是否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更不用问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
    3、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小编已经做出了详细介绍。法律中规定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不过如果是单位有行贿行为,同时达到了规定标准的话,那此时构成的是单位行贿罪,而不是行贿罪。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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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