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年休假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醴陵市律师? ?星子县律师? ?鸡冠区律师? ?恒山区律师? ?广昌县律师? ?红岗区律师? ?富顺县律师? ? 有时间没有钱,或者有钱没有时间的状态都是比较不幸的。随着近些年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产队伍不断壮大,许多家庭都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那么时间就成了他们最大的问题,年假无疑成为他们每年最宝贵的时光,可以选择陪伴家人或者旅游出行。那么,员工年休假规定是怎样的?法律咨询网的编辑来为大家介绍。 一、年假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二、员工年休假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员工年休假规定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简而言之,工龄越长,享受年休假的天数就越长,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年休假的具体安排由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来解决安排,只要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也能给予三倍的工资报酬来替代。末了,编辑想要提醒企业和员工,该休的假还是要休息,劳逸结合才能产生高效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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