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个四岁的女儿会判给谁 |
释义 | 离婚有个四岁的女儿会判给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家里面有个四岁的女儿,这个时候要判给谁,必须要考虑到谁会给女儿带来更好的生活条件,如果男方能够给予更多的优越条件的话,一般法院方面会直接把女儿判给男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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