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单位清算组的证明有效吗 |
释义 | 破产单位清算组的证明有效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管理人出具的债权证明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破产单位清算组的证明有没有效”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管理人出具的债权证明是有效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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