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性暴力的求助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香港家庭性暴力现象严重 联席于本月初进行访问,402名受访妇女中,23%人曾遭受家庭性暴力,其中高达43%遭遇“10次或以上”的家暴,其中以“性侵犯/强迫发生性行为”及“以经济/其他威胁下强迫发生性行为”分别占21%及17%,反映有超过2成妇女曾在婚内或亲密关系内被“婚内强奸”。 根据风雨兰及群福妇女权益会处理个案的经验,不少家暴个案会被视为伴侣间的纠纷。妇女在暴力或经济威胁下被性侵犯亦不会被视为罪行,最多被视为袭击,并没有视为性罪行。 大部分家庭性暴力受害人哑忍甚少报警 14%妇女曾遭受性暴力,其中逾20%是遭遇过“10次或以上”的性暴力,当中包括不同形式的严重性侵犯,包括有4成多妇女曾“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迫发生性行为”,有超过四分一被侵的被访者中,“曾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不自愿地发生性行为”及“被侵犯者以照片或影片威吓下发生性行为”。 调查又发现,妇女在遭受暴力后,有“报警求助”的数字非常低,家暴及性暴力的“报警求助”数字分别只有7.6%及4%。大部分妇女没有求助的原因都是“感到羞辱”、“不想别人知道”、“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被人指责”,所以选择哑忍。 为什么会存在家庭性暴力问题? 不少妇女在受到暴力威胁或猥亵时不是挺身奋力抗争,反而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怕丢面子,结果让坏人抓住这种心理屡屡得逞。软弱无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的斗争方法也是受害者的一种先天不足。 家庭性暴力的求助方式 一、如果遭受了家庭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去居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这些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受害人的亲友、邻居、同事知道情况的也可以向上述单位报告情况。公安机关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性暴力行为也有劝阻制止的义务,但是并不能主动对实施暴力者进行处罚,除非受害者已经提出了申请。 二、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向施暴人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侦查情况属实的,施暴人最多会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这种情况,必须要受害人自己主动提起诉讼,否则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进行惩罚。 遭遇性暴力的受害人应第一时间寻求最快方式的拯救,不能永远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保持冷静,要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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