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为您推荐】温岭市律师 ? 海安县律师 ? 汪清县律师 ? 涞源县律师 ? 新城区律师 ? 东明县律师 ? 松阳县律师 ?? 现在很多新婚夫妻在婚后购房的,可能只会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对于这样的房产,是否能够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这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到底婚后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请跟随法律咨询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婚后买房,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1、父母赠与房产并登记在个人名下 夫妻双方结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夫妻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离婚时也算是个人财产。 3、以婚前财产购房 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 但是,这种情况下要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主张属于个人财产的一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支付。 4、婚前付了首付,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协商不成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种情况一般是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但要是情况特殊的话,则也是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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