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发工资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停发工资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如何维权 停发工资三个月以上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如何判定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判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三、拖欠工资需要什么材料才能起诉 拖欠工资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后才可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 1.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