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异议期后多久下证 |
释义 |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先进行商标注册的初审公告,这里有一个商标异议期,是给对商标注册有异议的人的一种权利,可以申请商标异议,期间届满没人提出异议就会审定商标予以注册。那么,商标异议期后多久下证呢?下面将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异议期后多久下证 商标异议程序经过答辩完成,核准注册后2个月内商标局下发注册证。 商标异议的时间: 1、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2、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 ![]() 二、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异议 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答辩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作出裁定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4、送达裁定书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 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5、复审 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异议期后多久下证”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商标异议程序经过答辩完成,核准注册后2个月内商标局下发注册证。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