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在劳动法中被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产假在劳动法中被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 产假在劳动法中被具体规定了以下内容: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 ![]() 三、不放产假可以仲裁吗 法律网提醒您,不放产假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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