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个人缴纳基数是工资吗 |
释义 | 一、公积金个人缴纳基数是工资吗 公积金个人缴纳基数是工资,而且还是应发工资的总额,也就是不扣除相应社保、个税等的工资数额,以这个为基数来确定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档次。每个地区都会对缴存基数有上下限标准的要求,具体的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积金个人交多少单位交多少 公积金个人交8%,单位交12%。 根据规定,个人和单位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为8:12,即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2%。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会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则由企业负责支付。 三、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六种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便可提取本人的公积金。 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损害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将动摇公积金制度之基础,具有可复制性,影响极坏。解决我国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对策包括界定范畴、完善制度、根据不同的套取行为采取疏堵措施、建立补偿机制。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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