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一、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保密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吗 保密协议书是从属于劳动合同的,但是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而是属于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三、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吗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的相关知识,综上,劳动合同届满终止劳动关系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供劳动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约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届满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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