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搬迁合同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搬迁合同应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应有如下内容。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人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被拆迁人被拆迁的房产产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要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本,受委托的应有委托人的公证委托书等。 2、拆迁计划该拆迁项目官方批准的拆迁整体方案,如拆迁范围在什么范围之内,四至的至线参照物,拆迁的详细开始时间和截止日期,提前拆迁的补偿奖励措施和标准,临时安置的补偿如租房补偿等事项。 3、新建项目拆迁后建筑物的建筑名称、建筑面积、绿地面积、荷载等级、抗震等级、配套措施、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项目验收等级、平面图纸、布局鸟瞰图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4、征收补偿标准对拆迁的房产的价值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标准的依据、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名称、法定的评估资质证、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的等;对不满意拆迁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可以申请其他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等事项。 5、征收补偿方式对拆迁补偿的标准无异议后拆迁人可以一次性向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回迁,若协议回迁的要注明回迁的面积、楼层、及其他事项。 6、协调异议在确定征收范围后,被拆迁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被拆迁征收人若对拆迁补偿协议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二、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举证证据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被拆迁人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申明等); 4、证明房屋被拆时间的证据; 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二)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拆迁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面积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三、签拆迁合同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订立协议的主体。 (二)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三)补偿安置方式。 (四)货币补偿金额。 (五)搬迁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八)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以上就是关于搬迁合同应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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