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事责任是哪些 |
释义 |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事责任是哪些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罚为: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由的构成: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损害商业信誉罪和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犯罪主体看,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3.犯罪目的不同。如果侵害人如果以排挤竞争为目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但同时指向商业信用主体和其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果侵害人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贬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诽谤罪。如果一行为既贬低企业又贬低个人的,应以想像竞合原则处理。如果是数行为既触犯诽谤罪又触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之数客体,则应数罪并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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